冠名基金设立指引
2024-09-25


冠名基金简介




2019年10月德胜基金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冠名基金管理办法》,捐赠者可在德胜基金会慈善账户下开设冠名基金,享受税收优惠,并且对善款使用长期享有建议权。德胜基金会希望发挥“顺德社区慈善信托”的资金杠杆作用,动员广泛社会资源,共同推动顺德的公益慈善和社区公益的发展。

冠名基金根据捐赠人意愿命名,在德胜基金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下,在顺德区内开展公益慈善项目,专款专用。冠名基金工作遵守德胜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及项目管理制度。冠名基金设立一般为直接捐赠资金,也可以捐赠股权、有价证券、物业、知识产权等。冠名基金的初始资金为1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冠名基金管理方式主要有两种,可以择其一:

(一)设立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决策和管理。管理委员会由主要发起人、大额捐赠人和基金会代表组成,一般5-11人,设主任委员1名,由发起人代表担任。

(二)委托基金会全权管理。按协议约定用途,由基金会负责决策和管理工作,并于项目实施前把资金使用计划知会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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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名基金设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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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了解更多内容,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阅《冠名基金管理办法》和下载《基金设立申请表》。



捐赠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19〕99号)。个人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扣除限额为应纳税额30%。

更详细信息可点击查阅:德胜基金会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附抵税申报指引)


德胜基金会期望与更多热心单位、社会贤达携手合作,设立冠名基金共同促进顺德和美社区建设。


爱心热线:

0757-22385090,谢小姐;

0757-22385092,李小姐。